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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公車無肇責 男大生含冤

中國時報【張立勳╱台北報導】

19歲男大生王泰翔去年底騎機車去打工,行經北市市民大道、中山北路口,與左轉彎的大南客運迎面對撞,當場彈飛20公尺外,最後送醫不治;事後,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指公車無肇事責任,但機車違反號誌管制,王泰翔家屬不服判決向議員陳情。

去年12月31日清早,王泰翔騎車要到新北市五股打工,經過市民大道與中山北路時,一輛大南客運公車從市民大道左轉中山北路,王泰翔則正由市民大道通過中山北路,雙方發生對撞,王被撞得彈飛20公尺外倒底不起,經車鑑會判定,公車沒有肇事責任,機車則違號誌管制。

家屬不滿鑑定結果,昨在議員張茂楠陪同下出面指控是烏龍車鑑,張茂楠說,他徹夜觀看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,王泰翔被公車撞上後,對向來車仍持續通行,可見當時王泰翔所在車道應為綠燈,懷疑公車左轉後未停下,為搶快撞上王泰翔。

張茂楠痛批,車鑑會是睡著了嗎?竟做出這樣的鑑定,王泰翔父親當場痛哭失聲,泣訴車鑑會「把孩子還給我」、「我不甘願一個孩子就這樣沒了。」

王父說,從行車記錄器看見兒子沒有闖紅燈,卻被冠上違反號誌管制罪名,盼還兒子公道。

最後,車鑑會主委陳雍正僅回應,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,一切汽車貸款公司~分享哪家銀行車貸利率比較低待法院判決;大南客運副總張燈波說,房貸嘉義鹿草房貸對此深表遺憾,保險公司已出責任險,意外賠償仍在民事訴訟中,會盡最大誠意處理後續事宜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判公車無肇責-男大生含冤-21500628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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